一项最新研究表明,有四分之三的妊娠期间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减)女性5年后的甲状腺功能可恢复正常。
根据孕期特有的甲状腺激素参考范围,多达15%的妊娠女性会被确诊为亚临床甲减。轻度甲状腺功能障碍即与后代神经精神发育受损及流产、早产、妊娠期高血压及新生儿死亡等不良产科结局相关。因此,很多指南推荐对妊娠期间的亚临床甲减女性要应用L-甲状腺素治疗。但目前尚无上述治疗是否应该长期进行的相关数据,指南也未对此作出相关推荐。
研究者埃克塞特大学的Beverley M. Shields及其同事,对无1999年—2004年间埃克塞特儿童健康家族研究中无已知甲状腺疾病的523例健康妊娠女性的数据进行了分析,于孕28周及分娩后4.9年测定其促甲状腺激素(TSH)、游离T4、游离T3及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水平。结果发现,妊娠期间,共计有65例(12.4%)女性存在亚临床甲减(TSH > 3 mIU/L);随访5年时,有49例(75.4%)亚临床甲减患者的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妊娠期间44例低甲状腺素血症患者中,仅2例(4.4%)分娩后的TSH水平仍较高(> 4.5 mIU/L)。进一步分析发现,妊娠期间伴有亚临床甲减的女性中,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阳性者其产后TSH水平更易呈持续性增高。鉴于妊娠期间伴有亚临床甲减的女性在下次妊娠时具有较高的复发风险,故在下次妊娠早期应密切监测其甲状腺功能。
研究者指出,越来越多的伴有轻度甲减的妊娠女性接受L-甲状腺素治疗,其中很多女性是可以在妊娠后停用L-甲状腺素的。妊娠期间伴有亚临床甲减的女性应用L-甲状腺素时,应在产后重新评估甲状腺功能,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应用L-甲状腺素。研究者认为,对妊娠期间存在轻度甲状腺功能障碍的女性,应根据现有指南在分娩后6周重新评估其甲状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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